中半协[2017]004号 各相关单位: 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关于后立项后补助政策相关规定,现面向全国范围征集02专项2017年后立项后补助项目成果(成果征集指南见附件1),如有符合指南成果要求的相关单位,请填写项目成果完成情况自评价报告(附件2),于2017年2月10日前报送02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届时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财政部《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(课题)资金管理办法》(财教〔2013〕443号)文件要求,进行项目成果遴选、评估、公示等相关工作。 特此通知。
点击下载: 附件1:后立项后补助项目成果征集指南 附件2:02重大专项项目自评价报告 联系人:高华东、陈明 电话:010-51530051传真:010-51530052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(大运村)量子芯座集成电路设计园403室 邮编:10019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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